5月26日,通讯员从县农业局举办的全县兽药经营管理培训会上了解到,我县将从2009年10月3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经营准入制度即兽药GSP标准。
近年来,随着畜牧产业和兽药行业的快速发展,兽药经营环节出现了一些新情况、新问题。一是管理不规范,硬件设施不达标;二是管理制度过于原则,没有对休药期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;三是兽药残留超标现象比较严重,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
根据农业部有关规定,自2009年11月1日起,未通过兽药GSP的经营企业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,将被勒令退出市场。我县兽药经营企业有130多家,兽药GSP将是针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的规范性变革。
培训会上,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钟家伦对“兽药法律法规及业务技术知识”进行了专题讲解。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做好“六项制度”和“三项记录”,禁止使用瘦肉精、孔雀石绿、苏丹红、氯霉素等激素类、兴奋剂类和残留超标的兽药。农业局长胡义辉强调,一是要严处重罚,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兽药现象;二是要依法取缔,硬件设施不达标的经营店一律取缔;三是要合理布局,让兽药店更好的为畜牧产业服务。